園區各入駐企業:
為貫徹落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措施》(〔2020〕1—15),依據《呼和浩特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政府主導的創業園區高質量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推動園區持續健康發展,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經會議研究并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對園區內入駐企業2020年度物業費給予補貼,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政府主導的創業園區,集聚企業數量、創新能力、就業人數等方面成效明顯、具有示范引領作用。
二、補貼標準
單個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上限為1萬元,年度物業支出在一萬元以下的,按實際發生額補貼。
三、申報資料
1.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入園協議復印件;
3.上年度物業費交費憑證復印件(新入園企業可提供情況說明)。
4.創業園區入駐企業2020年物業補貼申報匯總表。
*以上內容需提供一式三份紙質版材料及電子版材料交于園區各包樓負責人,所提供材料需全部加蓋單位公章。
截止日期2020年5月20日17點前上報,過期不候。